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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34车碾身亡
男子遭34车碾身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私与冷漠使得道德道德变得越来越苍白无力,人性的美到哪里去了,涉案的车主,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被碾的是你的亲人、朋友、爱人,你们还会这样吗?良心上的谴责不会让你们不安吗?
近日,广东江门23岁的行人唐某在G15沈海高速公路(往广州方向恩平段)发生车祸后,又被随后经过的33辆车碰撞、碾轧,最终身亡。截至7月16日,已有27辆车到案。死者家属与其中的20辆涉案车主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并接受了赔偿款项,据了解,涉案的34辆车当时无一停留、报案,这样见死不救的行为违法吗?
见死不救违法吗
见死不救是否违法要分情况来分析:
(一)如果故意见死不救的人负有法律上的义务,比如说消防员有救火的义务,警察有维护社会治安,抓捕违法犯罪分子的义务,如果他违背了这些义务就违法,再比如消防员故意不救火导致他人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下故意见死不救就犯法了。而这里的义务包括法律上的先行义务等。
(二)如果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人见死不救是不犯法,也不构成犯罪的。
任何人对处于危险中的他人,能够个人采取行动,或者能唤起救助行动,且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无危险,而故意放弃给予救助是应该要受到法律处罚的,只是法律并没有做出这样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