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井家乐福着火
双井家乐福着火,幸好没有人员伤亡,最近家乐福出现的事故比较多,成为了人们讨论的对象,又是杀人,又是着火,消费者都没有勇气家乐福购物了,真的是天怒人怨,灾难不断,悲剧在不停地上演。
7月24日,朝阳区双井家乐福超市楼顶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14部消防车到场处置。目前,明火已被扑灭,据北京消防称,燃烧物为楼顶堆放的日用品,现场无人员伤亡。发生着火事件,总免不了应该要有救火的人,灭火救援的责任人应该是谁?
灭火救援的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