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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点评:
高温补贴应入劳动法
如此酷暑,大家都很关心企业应不应支付高温补贴。实际上,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然而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高温劳动保护条例,仅有1960年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这个规定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而事实上,在炎热夏季各行各业都有一个防暑降温问题,各行各业劳动者也都依法享有获得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和合理的防暑降温待遇的权利。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以第三产业的高度发展为鲜明特征的,而《暂行办法》根本没有覆盖第三产业。此外,该规定也没有表明,什么温度情况下,员工可以放假休息。更值一提的是,该条例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即使企业不遵守,它也难以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
如今高温已能烤黑人肉,问题已经升级,相应的保障也该出台,高温补贴理应被列入劳动法,更合理地维护职工权益。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天过暖人情冷暖?
@小豆丁:这天真是要热死人了,皇上快把我打入冷宫吧~
@雨薇:可怜的老人,儿女不在身边,中暑倒地没人扶
@爬墙头等红杏:愿老人平安。宿舍像烤箱,再来点辣子就能出锅了
@大大航:这事在天朝木人管,尼玛单位就给五百块钱中暑费,五百块钱够干嘛?
结语:
人变成铁板烧,这已经不再是一句玩笑,老人被烤无疑是一出滑稽的悲剧。如果儿女在身旁,如果有人能扶起,如果城管能在这时出现去管管,也许都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持续的高温中,员工还在辛勤劳作,是否为他们补助一些津贴才是合理的?人性化管理是不仅是每一个员工都期待的,更是每一个公民都期待的。高温已至此,补贴待何时?(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