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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走吃族丢了华人脸
极品走吃族丢了华人脸,任何一个有素质的华人在看到极品走吃族的行为都会觉得脸上无光。而那些极品走吃族们甚至将自己“免费”吃超市里的东西当成了理所当然,一点都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多么不道德,还告诉他人也那么做,,将极品走吃族传播出去,让人颜面无存。
在美国的超市里出现了极品走吃族,让遇上极品走吃族的华人们倍感丢脸。极品走吃族甚至还在美国见了报,中国人在外国的形象再一次一落千丈。据了解,极品走吃族们在逛超市时,若无其事地将超市售卖的一袋袋水果拆开吃光,美其名曰试吃。他们不仅自己这样吃,还教身边的老人小孩这样吃。将水果吃完后即大摇大摆地走出超市。
是否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构成要件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要成立盗窃,需要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各地的经济不同而定。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如果极品走吃族频繁地出入同个超市并多次吃完东西不付钱直接走人,且其所吃的食品价值总和在“数额较大”的范围内,则构成盗窃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