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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父子隐居40年
越南父子隐居40年,是为躲避战难,可见战争之残酷。也许会有人羡慕这对父子,可以与世隔绝,不受世上浮华喧闹的影响。不过不自己亲身体会永远也不知道过程的艰辛。隐居听起来固然很美好,但身在其中,与世隔绝,没有人员交往,病了也无处可求医,生活条件该是及其艰苦,相信没有多少习惯了养尊处优的人愿意放下手中的一切去荒无人烟的山林里隐居吧。
越南父子隐居40年,被附近的村民找到。这对隐居40年的父子分别是何庆云(82岁)和儿子何文朗(41岁) 。40年前,何庆云的母亲和两个儿子在战乱中被炸死,之后何庆云和妻子生了两个儿子。但自悲剧发生后,何庆云就开始变得疯疯癫癫,1974年,何庆云抱着2岁的儿子何文朗逃入丛林,离开了他的妻子和另一个年仅6个月大的儿子,从此再未与外界联系。何庆云父子以森林中的水果和木薯维生,还种植谷物。他们穿着树皮编织的衣服,住在距离地面5米高的木屋中。被村民发现时,何庆云还能说一点儿少数民族语言,何文朗只会说几个词。
法律上的隐居不能
很多隐友都是隐在自家,青山秀水,人杰地灵,让人很是羡慕。但是,若非占尽天时、地利,在中国来讲,隐居并不容易。尤其是最关键的一点,我们无地可隐,或者说法律不允许我们隐居。在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土地所有制形式,第一个是土地国有,第二个是集体所有。
土地国有的不用说了,一般老百姓要想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是小数,而且国家现在并没有鼓励开荒,开垦的政策,土地出让除了划拨就意味着税收。所以,充其量,在城里买个别墅什么的,想要置块地隐居,难死!
再就是村里的地,村里的地属于村集体所有,集体的地除了国家征用,一般不允许向外流转。土地用途的改变需要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以上地方土地行政部门审批。即便不改变用途,要承包给村集体以外的人,也是要经过村集体同意。而我们大家都知道,即便承包了下来,但是宅基地还是没有你的份,因为你不是村民。随着这些年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村内部都发生着分配不均导致的群众大量上访事件。往往是一个村支书倒下去,很多关系户就一起倒了下去,我想,没有哪一个隐居者,承包了一块地,没住几天被村里收回去。很多农民也不是能讲通道理的,没有土地所有权,去到哪里都是外人,没有法律的保障,也没有归属感,不知道哪一天就会一贫如洗,我们隐居可不是为了变乞丐的。这样的话,除了荒山野岭,荒无人烟的绝世之所,我们确实无可隐居。但若真隐居在彼处,我们可就是回到了原始社会,无电、无网、无交通、无贸易,完全与世隔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