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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楼顶盖别墅者为张必清,他似乎还是政协委员,还打着中医的旗号开分店赚大钱。但他所谓的那些中医疗法真让人质疑。看到他的那些所谓的“奇经堂”让人无端想起了王林。这两个人某些方面还是很像啊。而张必清的建造的楼顶违章建筑必须得拆除,不然对那栋楼所造成的安全隐患让人胆战心惊。张必清还被人称作教授呢,这样不顾他人利益的人怎配叫做教授,“叫兽”还差不多。
事件回顾:
楼顶盖别墅者为张必清
北京楼顶“花果山”主人是张必清,曾经是北京某区政协委员。在某医学协会任职。资料显示他是“梅花磁针灸综合疗法”创始人,在北京有6家“奇经堂”门店,均由弟子坐诊。弟子称,疗法就是用点穴和药贴治疗,两个月根治颈椎病。而对于张必清所建的这处违法建设,城管部门从2008年即展开调查,但近5年时间里,这栋楼顶别墅,依然矗立。昨日,海淀城管已要求15天之内申诉或自行拆除,否则将报经海淀区政府批准后予以强拆。(来源:新京报)
法邦时评: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所谓的违章建筑从一般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认定违章建筑的前提是:(1)有权认定的机关,只能是市政规划管理部门;(2)要有法律法法规的依据。有关城市违章建筑的问题可以说由来已久,我国各地方政府对违章建筑的处理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
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01年的《拆迁条例》中“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涵义是: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除依法应当拆除的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不予补偿。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置时,并非全部拆除不予补偿,而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对依法应当拆除的,予以拆除并不予补偿;对于拆迁公告前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或手续不全的房屋等,则应查明事实,妥善处理,应予补偿的则予以补偿。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违章建筑须强拆
@玻璃墙里的玫瑰:住的心惊胆战看得捏把冷汗还想知道楼压塌的时候叫兽挨个理赔不
@Sera丶哲:哦,原来是当官的!这年头有权就比有钱牛,房子都能盖在房子上,还没人管!
@易夕-小轩子:就像一坨粑粑搭在上面,把周围的环境搞得乌烟瘴气,房主就是苍蝇整天的带着另外的一些苍蝇来嗡嗡嗡的吵个不停。
@偶是我的宝贝:人家人在家里睡觉的,不都直接拆了!找不到人的更应该直接拆!反正找不到人么!
@海比天蓝066 :通天别野六年施工无人查封,让我第一时间想起了前段时间被秤坨执法自主性身亡的瓜农。二者联系起来让人思绪万千,面对空中花园别野,人们不禁问道:我们威武的大城管,你们的临时工哪去了,你们砸向瓜农的秤坨忘你亲妹家了吗?次奥!
@搏击苍穹:往常强拆的勇气如今藏在裤裆里了。诧异的是,此楼如此负重,楼下住的人竟然屁都没一个,什么人能有如此大的巴掌,竟然遮住了天?
结语:
张必清这样的人也能当上政协委员确实引人质疑。公开建造面积那么大的违章建筑,置楼层住户的安危于不顾,对于执法部门的工作完全不予配合,这是以为自己的权利够大没人敢动他了么?不过他似乎忘了,有时候舆论的杀伤力远超于公权力。在所有人都与你对立之时,再大的权利也救不了你,李刚之子以及药家鑫不就是很好的例子?(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