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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一男童双眼被生挖 眼球眼角膜都已找到(图)

2013年08月28日  作者:郭亭亭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1人参与)  

导语:

“山西临汾一男童双眼被生挖”,施罪“禽兽”在男童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用树枝将男童眼睛挖出,其行为令人发指。是倒卖人体器官?但是眼球眼角膜最终都已经找到,这种可能性应该可以排除。但不管该“禽兽”作案动机是何,该“禽兽”总要承受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事件回顾

山西临汾一男童双眼被生挖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发生一起伤害儿童恶性事件,一名6岁男童被骗至野外,一女性犯罪嫌疑人采用极其残忍手段致其双眼严重受伤。昨日,汾西县公安局悬赏10万元寻找作案凶手。”

8月24日19时许,家住山西省汾西县府南三区六岁男童斌斌(化名)在家门口玩耍时,被一女性犯罪嫌疑人骗走后,该犯罪嫌疑人用极其残忍手段致其眼睛被严重伤害。昨日,其家属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晚上10点左右在家附近野地里找到孩子,但孩子的双眼眼珠被挖掉。据悉,孩子现在无生命危险,但基本确定已经失明。目前,山西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案件正在侦查之中。

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了山西省眼科医院办公室主任杨彩珍。杨彩珍说,经过院方全力抢救,目前孩子没有生命危险,但基本可以确定已经失明。

25日上午,大人们在发现孩子的地点附近找到了孩子的两个眼珠。郭某(斌斌姑父)说:“眼角膜、眼珠子都找到了,所以我认为可能不存在倒卖器官的行为。”后据孩子回忆,当时那名妇女用树枝抠自己的眼睛。

对于北青报记者询问孩子现在情况如何,郭某回答,孩子目前身体情况基本上平稳,但是每天输液、换药的时候小斌斌还会哭。郭某表示,孩子现在还要继续手术,什么时候能出院也不一定。

“等到眼睛消了肿,医院的大夫说还要再填一双假眼睛,让眼睛那里不能凹下去。虽然孩子自己已经看不见了,但是总不能让别人看见他就害怕吧。”

郭某补充道:“做这个手术也就是让他的脸不要吓到别人,但是对于他自己而言毫无意义,孩子一生中对眼珠的回忆只能徘徊在6岁以前了。以后他也只能在记忆中回忆天是蓝的以及自己喜欢的喜羊羊,再没有机会看新的东西了。”(来源:北京青年报)

法邦时评:

故意伤害罪最高刑可判死刑

故意伤害根据伤害程度,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轻微伤、轻伤和重伤。轻微伤以上构成犯罪。犯罪嫌疑人将小男童双眼挖掉,造成双目失明,已经造成严重残疾,因此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罪嫌疑人在小男童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用树枝将男童眼睛生生挖去,致使小男童双目失明,终身残疾,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对犯罪嫌疑人处死刑也不足为过!

网友评论(来自新浪微博):

残忍的“畜生”

@咪咪1166:一直希望这则新闻是假新闻,宁愿被愚弄也不愿相信真有其事。可怜的孩子啊,一生都将活在那个可怕的阴影里止。残害孩子,真是天地不容,逮着千刀万剐也不解恨。

@Wx__不怀旧:抓到那人,先挖她眼睛!!! 不用打药,她要是哭,就告诉她,不哭我就不挖你眼睛了!!! 然后在枪毙!小孩子都下的了手!

@子猫_yeye:简直是。。看完整个人都在愤怒的发抖。。。。。

@1119一方:把凶手凌迟!不理解,是报复?是疯子?

结语:

孩子是天真无邪的小天使 ,那双纯洁干净的眼睛,谁能忍心将之戕害?丧心病狂的禽兽啊,等待法律的严厉制裁吧!家长们,不仅要多加关心自己的孩子也要在孩子小的时候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悲剧的发生!

[责任编辑:雷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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