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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杀儿为见男友
女子杀儿为见男友,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不禁感叹:没文化太可怕!且不说杀孩子的问题,就是其他犯罪进了监狱,难道就能看到孩子他爸了!即使看到了又能怎样,自己进去了且不说,孩子谁来管!现在问题回到原点,不管什么方法,也不能杀孩子呀!没文化,实在太可怕了。那么,该名女子杀孩子的行为将受到怎样的惩罚呢?
今年4月5日,因想入监见被关押的“丈夫”张某,欧某遂杀害自己亲儿小玉轩(化名),然后带着视频到派出所自首。所幸民警赶到及时,小玉轩才幸免被害。昨天上午,该案在仁寿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欧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欧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故意杀人如何处罚
该名女子就为了见男友而杀害自己的儿子,虽然孩子并未死亡,但该女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那么,故意杀人罪如何处罚呢?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因此,该女子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希望她能从中吸取教训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