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吃兔肉遭婆婆逼打胎 胎儿也有生命权(图)

2013年09月16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吃兔肉遭婆婆逼打胎

吃兔肉遭婆婆逼打胎,称生孩子会长兔唇,依这个逻辑推断下去的话,是不是吃猪肉就该长猪唇了,要是这样,这个世界上不知道该有多人人长着人的样子,却有着猪一样的嘴唇,哪里还有什么美观可言,再者说来,堕胎可不是一个小的问题,那可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家住巴南区巴南印象小区的杨鑫差点被婆婆带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原来,婆婆一直认为怀孕期间不能吃兔肉,因为那会导致生下的宝宝得兔唇。9月2日,杨鑫与同事聚会时忍不住吃了兔肉。婆婆得知情况后,竟以查血为由将她带到医院,逼其将孩子打掉。

堕胎的生命权

堕胎是对胎儿生命权的侵害。医学研究表明,胎儿是指受精卵成长8周后到出生前的生命体,已经具有四肢,心脏已经有搏动,脑细胞也开始发育,具有了作为人的基本特征,也理应享有人所应有的权利。退一步来说,无论胎儿算不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然而他作为一条生命而存在是不可否认的。

无论是动物和植物还是人类,都有在这个世界生存的权利,没有人能凌驾于他者的生命权之上,婆婆因儿媳吃兔肉就要求其打胎,是对胎儿生命的剥夺,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一个人或许可以狠心,但是不能因为自身的自由,而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

[责任编辑:苏丹]
标签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新闻推荐

夫妻离婚 对有精神障碍的成年子女是否还有抚养义务

热点新闻

推荐阅读

法邦时评

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 求撤销婚姻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导读:2017年8月28日,一则丈夫婚后6年才知道自己妻子比自己大14岁的新闻跃入大众的眼帘,一时间大家对“撤销婚姻”的讨论热度也逐渐提升,法院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邦网为您解析。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据新浪新闻报道,男子陈某与妻...

法律名人谈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