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清退摆摊算命党员
浙江浦江清退摆摊算命党员,浙江浦江县试水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日前公布首批评定结果:有430名党员被亮“黄牌”限期整改,另有55名不合格党员被劝退和除名。浦江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为防范执行出现偏差,设立了调查核实、初步认定、党委初审、组织谈话、支部决议、党委评定等一套严密的认定程序。一批不合格党员浮出水面。
浦江县杭坪镇薛下庄村党员薛某,长期摆摊算命,外界号称“薛半仙”。过去,该村党支部明知道他参与迷信活动,但怕得罪人一直没有对其进行处置。这次,“薛半仙”被镇党委清退出党。据介绍,浦江县对被亮“黄牌”的430名党员,通过举办整改提升培训班,进行为期半年或一年的限期改正。
党员义务
十七大党章规定,党员义务主要有: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浦江县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文件,梳理了10个方面的不合格党员的界定标准。主要在党员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组织纪律、大局观念、法制观念等方面进行界定,并于今年4月起组织党员群众对照标准开展民主测评。清退摆摊算命党员,合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