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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非法电台播放淫秽节目 庸俗狗血毁三观(图)

2013年10月10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重庆非法电台播放淫秽节目

重庆非法电台播放淫秽节目,大尺度的不良镜头赤裸裸的出现在电视机前。电视台在播放节目的时候,应该尽到注意义务,即使是深夜播放的节目,但对于一些不良视频,应该禁播,注意影响。

今年以来,重庆市主城及万州等地多次出现非法电台播放低俗药品广告节目,播放时间为晚上22点至次日凌晨6点。其节目煽情,内容淫秽,严重干扰了市民正常生活,影响恶劣。

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进行处罚

非法电台播放淫秽节目,大尺度的不良镜头,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对这些非法电台播放淫秽节目的犯罪行为,应该依法打击,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

重庆非法电台播放淫秽节目,相关责任人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所谓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等。而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

对于这种行为,应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法邦网)

[责任编辑:陈秋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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