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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长不喜欢被超车 首长你也来不喜欢下交通拥堵吧(图)

2013年10月11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首长不喜欢被超车

首长不喜欢被超车,经典语录啊!不少网友纷纷发出疑问:首长的车就不能超么?不喜欢被超车就不能超车么?这是什么逻辑!首长的架子可真不小啊,超车不超车都要看首长的喜好和心情了!试问:首长去北京三环上去转一圈看看,首长还不喜欢堵车呢,要不要治理一下北京的交通拥堵啊!

10月10日消息,车牌为:豫H00027,豫HW4949,豫H 00061的三辆车在桂林将一车辆进行围夹,打伤车主扬长而去,并称其车上坐的首长不喜欢被超车,所以堵车打人。

故意伤害如何处罚

这位首长的脾气可真不小,不喜欢被超车,超车了就要被挨打了,这显然已经是故意伤害了。那么,故意伤害如何处罚呢?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故意伤害致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法邦网)

[责任编辑:耿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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