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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逛县城 熊猫都知道凑热闹(图)

2013年10月17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大熊猫逛县城

我们知道熊猫是国家的保护动物,我们为其建立了自然保护区,但是它们不乖乖的待在保护区或者是动物园,非要跑到县城的大树上看看“一览众山小”的风景。

10月14日下午,一只大熊猫不知为何出现在周至老县城一棵大树上,为防止大熊猫出意外,周至老县城自然保护区中心站的工作人员在树下蹲守到15日凌晨,最后这只调皮的大熊猫却悄悄溜走了。

动物侵权谁负责

这熊猫肯定不是自己个人能够饲养的,它这次是跑到树上了,但是如果它侵害了别人呢?或者说这次跑出来的是熊猫,如果跑出来的是老虎呢,咬伤了别人谁承担这份责任呢?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3、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4、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所幸这次的熊猫逛县城事件并未造成他人的损伤也没有让熊猫自己摔下来,但是我们要注意保护稀有动物,更要注意防止动物侵权的发生。(法邦网)

[责任编辑:贾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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