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深圳警察设局杀人案一审宣判
昨日,深圳中院宣读的李才坤案判决书中的事实部分,与此前公诉机关的起诉内容基本一致,确认李才坤杀人动机是认为被害人班某陆气焰嚣张,侮辱谩骂民警,并向公安机关“叫板”,且此人全身多处刺有文身,有犯罪前科,有潜在社会危害性,就产生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件将其开枪击毙的想法,案发经过也确认为设局毙匪。
法院审理认为,李才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才坤作为持枪工作的人民警察,实施了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李才坤对被害人家属作出赔偿并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故可判处死刑不必立即执行。
法邦点评:
警察圈套是怎么回事
警察圈套又称诱惑侦查,就是警察设下某种圈套,诱人进行犯罪活动,从而取得犯罪证据。根据美国最高法院判例,作为合法辩护理由的“警察圈套”的构成要件是:1、引诱者必须是警察或其他司法人员,或者他们派出的执行特定任务的人员。2、警察不仅提供了犯罪机会,还必须以积极的行为去引诱被告人实施犯罪。3、被告人本来是无辜的,其犯罪念头是因警察的积极引诱而萌发的,并非原先就有。
从行为的角度来分析,诱惑侦查有两种:一种是主动行为或积极行为,即诱惑者接触被诱惑者,使其产生犯罪意图并进行犯罪,这种方式被称为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由于行为本身就具有引诱或鼓励他人犯罪的性质,所以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一种是被动行为或消极行为,诱惑者为已具犯意的被诱惑者提供犯罪机会,这种方式称为提供机会型的诱惑侦查。对此,尽管没有法律规定,但作为任意侦查是允许的。
深圳警察设局杀人案,已经超越警察圈套范围,属于故意杀人范畴,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判处死缓并不冤枉。
网友评论:
不闹就真完了?!
@青山七秀:不闹就真完了。(新浪微博)
@王若翰:#加入本群#10月29日,深圳警察设局杀人案被告人李才坤不服一审死缓判决大闹法庭。评:建议给央视审,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腾讯微博)
@护泰纺织有限公司:#深圳警察设局杀人案#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新浪微博)
结语:
警察的使命是保护人民还是公报私仇?奉劝某些人,不要让警察二字蒙羞。(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