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跨省追捕抓错人,当事人被关押十多天后,警察发现对象搞错了,当时民警一直给当事人道歉,希望得到她的原谅。人们肯定会抱不平地问:你们这警察是怎么当的,抓错人道歉就有用了吗?不得不说警察的这次抓人行为有点鲁莽。我们不能保证警察办理的案件都十全十美,但是,最起码在办理案件的时候要尽心尽责。
事件回顾:
跨省追捕抓错人
当过幼师的李芝(化名),很喜欢和孩子在一起。26岁的她从没想过,自己会和“网上追逃对象”联系起来。
11月24日,正在高铁耒阳西站买票的她,突然被警方带走,“涉嫌去年在青海盗窃,因怀孕取保候审,之后一直未到案”。在衡阳看守所关押12天后,她被警方带到了青海调查。青海警方很快核实发现,她的身份被冒用了,他们抓错了人。这起“跨省追捕”,实际是个乌龙。
李芝和家人平静的生活,因为这件事彻底被打乱。妻子被冤枉,孩子被吓坏,她的丈夫很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否获得赔偿?
11月19日,李芝(化名)回耒阳老家,给奶奶祝寿。24日打算买高铁票回长沙时,突然被警方带走,后移交青海警方。
妻子为何会被抓走?丈夫刘华(化名)得知,警方说其妻涉嫌去年在青海盗窃,已被列为追逃对象。这让刘华彻底迷糊了,妻子都没去过青海,怎么会在青海盗窃?(红网-潇湘晨报)
法邦时评:
公安机关抓错人赔偿吗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因此,跨省追捕抓错人,公安机关依法应当赔偿。
网友评议(来源:腾讯微博)
警察办案有漏洞
@天雨飞虹:一路上,我不停地问:为什么抓我?对方说:你别给我嚷嚷,到了派出所,你就会老实的……到了后,他们像野兽一样粗暴地对我!当时的我也火大,冲它们怒吼。“你们有种就弄死老子”!审讯中,有人问:你包里有多少钱?不知道!你自己的包,会不清楚有多少钱吗?我为啥一定会知道自己包有多少钱?
@易冰:就这么了事了么?国家不该赔偿她的名誉损失?人们啊,不该浪费的善良绝对不要有。人权,从自我开始!
@mmx:应查查当时取保候审是如何办理的,连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都没查清楚。
结语:
国家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这样的活动最好不要经常发生。至于赔偿多少,各地和各地的标准不一样,详情可咨询当地法律部门或是律师。(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