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2013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看感动中国不仅是积累作文素材的好办法,很多事迹真的让人很感动。在日后用这种精神激励自己,可以使社会更温暖。
2014年感动中国颁奖典礼于2014年2月10日晚上20时在CCTV-1播出。被评为“感动中国2013年度十大人物”的分别是:隐姓埋名30年的中国核潜艇之父黄旭华;退休后20年坚持每天出诊的仁医胡佩兰;荣誉迟到28年而一生不悔的湖北见义勇为好市民方俊明;35年前仆后继、追逐科技梦想的“油菜花父子”沈克泉、沈昌健;守护开国将军梦想,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革命老人龚全珍;年届90仍然坚持拾荒助学的山东老人刘盛兰;努力改变乡村面貌的基层好干部山西村官段爱平;悬崖边上的护梦人,西藏墨脱山区教师格桑德吉;为报答战友深情,几十年守护天山筑路士兵墓园的老兵陈俊贵;为子女筹学费,耗时3年绣出《清明上河图》的重病母亲姚厚芝。
公民如何维护荣誉权
一、公民首先应明确荣誉权的权利内容1.公民有获得和保持荣誉的权利,荣誉权并非每个公民生而有之,只有当公民具备一定的优胜条件才能获得此殊荣,一旦获得即表明该公民具有了一种美好的名誉和良好的声望,对该荣誉公民有维护和保持的权利;
2.对于侵害荣誉权的行为公民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二、公民应注意掌握侵犯荣誉权的表现和认定责任的依据1.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一般而言,对公民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其他公民和法人依法律规定不得剥夺、取消公民的荣誉称号,只有在法律规定的场合才允许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
2.非法诋毁公民的荣誉权。对公民已获得的荣誉称号,侵权人无根据的诬陷是用弄虚作假、谎报成绩骗取的荣誉称号,这种诽谤和诋毁行为不仅是对荣誉称号的损害,也是对公民名誉的损伤。
三、侵犯公民的荣誉权公民可以请求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和消除因侵权造成的不良影响,也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置之不理,公民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强制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物质赔偿。(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