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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专栏

婚前保健(二)

婚前医疗机构主要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1)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2)指定传染病,如淋病;3)有关精神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有指定传染病...

2015-05-18

婚前保健(一)

按照法律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在婚前,需要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检。医疗保健机构为公民提供如下的保健服务:1)婚前卫生指导,即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2)婚前卫生咨询,即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

2015-05-18

孕产期保健(一)

妇女怀孕后,应当定期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医疗保健机构主要为怀孕妇女提高如下保健服务:1)母婴保健指导,即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传染病和碘缺乏病(俗称大脖子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2)...

2015-05-18

计划生育中的奖励与社会保障(二)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予以奖励;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地方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予以资金、技术、培训...

2015-05-15

公民在计划生育国策中的义务

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禁止非法侵害公民的生育权。但是,公民同样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国家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

2015-05-14

计划生育中的奖励与社会保障(一)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实行奖励。凡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此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如果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

2015-05-14

人口与计划生育

我国于2002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该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我国是...

2015-05-12

婚姻现场 关于服刑人员的婚姻登记问题

服刑人员办理婚姻登记的(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

2015-05-11

婚姻现场 关于离婚登记中结婚证问题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无需补办结婚证;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婚姻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材料办理离婚...

2015-05-11

婚姻现场 婚姻登记时无法出具身份证和户口簿问题

在婚姻登记时,当事人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当事人到公安机关申请临时身份证即可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当事人可以到公安机关办理一个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可以持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

2015-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