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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出台新规:个人不得独立发起慈善募捐

2015-03-25    作者:王静律师
导读: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宁波市民政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慈善募捐行为的意见》,对募捐备案主体、募捐方式、备案部门、备案时间、申请材料、信息公开和资金管理等内容等作了具体规定。其中规定,个人不得独立发起慈善募...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宁波市民政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慈善募捐行为的意见》,对募捐备案主体、募捐方式、备案部门、备案时间、申请材料、信息公开和资金管理等内容等作了具体规定。其中规定,个人不得独立发起慈善募捐。这一规定,将从本月18号起正式实施。

一直以来,慈善机构的捐款账目不透明,饱受社会诟病。因此,宁波除了规定慈善募捐实行备案制外,募捐款物还实行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明确提出慈善募捐行为的信息公开要求,募捐组织应当按规定时限通过新闻媒体或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告相应的信息公开内容,同时接受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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