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醉驾8小时
老外醉驾8小时,沿沪渝高速公路开了700公里返回湖北家中,途中被例行检查的民警抓获。据悉,这是宜昌查获的首例外国人涉嫌醉驾案。
9日晚,高警长阳大队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重庆籍车辆晃晃悠悠的从收费通道驶出,民警指挥其靠边接受检查。当该车驾驶员摇下车窗时,一股刺鼻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发现驾驶员是一名金发碧眼的外籍男性。
民警在与其交流时发现,该男子能够用中文进行沟通,但意识模糊,疑似饮酒后驾驶。通过现场酒精测试仪呼吸检测,其数值达到169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酒临界值,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通知其家属后,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液标本。
经查,该外籍男子在中国长期从事出口贸易工作,并与中国籍女子结婚,育有一女。当日中午,他在重庆与几名朋友喝完酒后,自恃酒量大,独自一人驾车沿沪渝高速公路至湖北妻子家中。民警查获时已驾车8小时,行程700公里。
目前,高警部门已对该男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按照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涉嫌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2010年政协会议的提交提案,某委员建议增设“危险驾驶罪”。因为目前无证、醉酒和超速驾车行为最严重的处罚也就只行政拘留十五天,不足以震慑酒后驾车等危险驾车行为的发生。
飙车、醉酒驾车、无证驾驶这种危险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会非常严重,对他人生命伤害危害非常大,确有入刑的必要。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原来老外也疯狂,幸好被民警及时发现,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因醉驾导致人身伤亡的案例举不胜举,醉驾害人害己,危险误入啊!
孙振明律师办案心得:车祸猛于虎,轻则误事靡费,重则家破人亡。然一旦意外肇成,无论有责方,还是无责方,无论事故参与方,抑或利益关联者,达到最大程度降低或弥补损失,便显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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