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做生意欠下了好多外债,债权人张某多次上门讨要未果便住在李家。多次劝离,张某就是不走。债权人张某的行为是否违法?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行为人明知是他人的住宅而故意非法侵入,意图在于破坏他人生活的安宁。尽管李某欠张某的钱属实,但张某的行为妨害了李某的正常生活,而且李某劝张某退出,张某却拒不退出。张某的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李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处理。
周鸿律师办案心得:在办案过程中要明确当事人的诉求,并搜集与诉求相关的证据,减少诉讼风险,同时要学会对立的看待问题,找出存在的瑕疵;同时,应着重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收集相关的案例,开拓自己的思路,尽可能最大范围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关注微信“周鸿律师”(微信号zhouhong_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周鸿律师网”)
执业律所: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3623833908
关注周鸿合同、劳动、交通事故律师,即时了解合同、劳动、交通事故的最新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详细咨询,用法去帮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