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那该房屋就会归谁所有。因此,购房者在买了二手房之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就十分必要了。那么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1、出售已出租的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出卖共有房屋,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3、单位或个人购买已出租的房屋后,不得强撵住户搬家。房屋成交后,买方应与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得单方变更或终止原租赁合同。如购房人需要住户搬家,须经承租人同意并对其进行妥善安置。
4、个人购买房屋,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单位购买公房必须有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证明;单位因特殊需要购买私有房屋的,房屋在城区、近效区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5、单位向本单位职工出售住房或房屋经营单位出售商品房屋买卖价格,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房屋买卖价格,可由买卖双方按照房屋的质量、用途、所处地段等不同情况协商确定。
6、买卖房屋,双方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持房屋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
7、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到房地产管理局房政科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房屋所有权证。
8、买卖双方或一方本人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公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此这,专业房产纠纷律师还要提醒您,由于二手房买卖不同于商品房的买卖,它的手续和注意事项比较多。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前一定要注意有关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政策。毕竟如果手续和材料不完整,将有可能导致交易的失败。为了避免购房风险,建议您在购买二手房前,最好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王方律师办案心得:房价的大幅起伏,不懂法律或不遵守诚信,再加上房产问题复杂等原因,导致此类纠纷居高不下。必须签订完善的合同,正确适用法律买卖房屋和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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