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指的是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发布的规章以下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又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红头文件”不属于法律的范畴,其效力甚至在最低阶的法律文件——地方政府规章之下,且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调整,在制定程序上比规章宽松很多。
很累但快乐着!看到当事人的笑容心理特别高兴。:做个负责任对得起良心的律师很累!但对得起自己的事业,当我回忆自己的律师生涯时不会后悔。当事人是律师的上帝。尊重上帝和为上帝服务我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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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律师当做事业而非职业,我会为之奋斗终生。责任、良心是律师的生命线。欺骗当事人就是欺骗律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