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国家体育总局和文化部联合推出了12套广场健身操舞,一时间引起广泛讨论。面对众多质疑和声音,3月25日上午,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刘国永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肯定地表示,推出12套广场健身操舞并不是为了在全国进行舞步的“硬性统一”。(新华网)
3月23日,国家体育总局举行了2015年全国广场健身操舞活动发布会,主办方宣布,将在全国推出12套广场健身操舞优秀作品,并对其进行推广和培训,其中包括《小苹果》、《最炫民族风》。
广场舞的大妈们会时不时地引入一些新歌,如果广场舞真的只限定于体育总局推出的12套,必然将很快陷入尴尬。如果体育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不去过问,广场舞大妈还是会按照自己的节拍,该跳《小苹果》就跳《小苹果》,有了新歌也会再度掀起一股热潮;要是主管部门非得过问,广场舞大妈也未必搭理,城管局都管不好的广场舞,体育局介入就能管用吗?
其实,广场舞统一舞步之说,纯属误读。体育总局专门找专家创编12套广场操舞,其实仅仅是提供选择,并予以推广,报道正文中也提到“主办方介绍,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征集由群众原创的广场健身操舞”。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今后很多地方会出现同样的广场舞,但不至于全国各地整齐划一。
那么,广场舞有必要创编出全国版本吗?体育总局解释称,全国版本考虑到了不同人群,编排科学合理,群众简单易学,该局还将为此提供培训。这个说法貌似有些道理,却站不住脚。广场舞总体上都是简单易学的,多为领舞者自行探索创制,已经考虑到了广场舞参与者年龄较大、肢体动作协调性较差等特点,但由同样的领舞者创制的同首舞曲动作,到了不同地方的小区、不同参与人群又会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调整。
广场舞的魅力就在于易学和灵活。至于民间自创的广场舞,编排上是不是科学合理,这就不劳体育总局和专家们费心了,道理很简单,编排不科学不合理的广场舞,跳上几分钟,就会让人浑身不舒服,大伙儿就会商量着自己改。广场舞本来就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一种态势,自由活泼,是大众喜闻乐见的娱乐健身活动,何苦要像广播体操一样,统一全国版本。
国家体育总局官员在活动现场表示,“广场健身操舞已经成为全民最为普及的健身活动之一。”这番表态可以理解成为广场舞正名。既然广场舞值得肯定,还要进一步的推广,作为全民健身主管部门的体育总局当下最需要关注和推动解决的,不是去编排全国版本的广场健身操舞,而是加快推动增加全民体育运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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