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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注册国际商标?

2015-05-14    作者:朱红忠律师
导读:一、申请途径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

一、申请途径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止2015年3月11日,马德里联盟共有94个缔约方。

此外,还有欧盟商标注册,有28个成员国。还有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有17个成员国。

二、马德里联盟缔约方国家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马德里所有缔约国之间的一种商标国际注册保护方式,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要求在多个缔约国进行注册。

截止2015年3月,共有94个缔约国。马德里国际注册有国际局统一管理,位于瑞士日内瓦,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下辖机构之一。 

三、如何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1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 申请条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协定”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3 办理途径: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4 办理步骤

准备申请书件→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领取国际注册证

5 受理机构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国际注册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6 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清单: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表格);

(3)申请人资格证明一份,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4)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6)申请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

(7)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8)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四、缴纳规费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件之后,登记收文日期,编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收费通知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收费标准如下:

一、新申请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费用由以下部分组成:

1、基础注册费:653瑞士法郎(黑白图样)或903瑞士法郎(彩色图样)。

2、补充注册费:每个指定缔约方收取100瑞士法郎,要求单独规费的缔约方除外。

3、附加注册费:在有补充注册费的情况下,如商品/服务的类别超过3个,每增加1个类别,增加100瑞士法郎。

4、单独规费:某些缔约方会要求收取单独规费,详见单独规费表。

二、后期指定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申请费用由以下部分组成:

1、基础注册费:300瑞士法郎。

2、补充注册费:每个指定缔约方收取100瑞士法郎,要求单独规费的缔约方除外。

3、单独规费:某些缔约方会要求收取单独规费,详见单独规费表。

三、 转让

转让规费:177瑞士法郎(每个国际注册号)

四、 注册人名称和/或地址变更

变更规费:150瑞士法郎(每件变更申请)

五、 删减

商品/服务删减规费:177瑞士法郎(每个国际注册号)

六、 续展

续展申请费用由以下部分组成:

1、基础注册费:653瑞士法郎。

2、补充注册费:每个指定缔约方收取100瑞士法郎,要求单独规费的缔约方除外。

3、附加注册费:在有补充注册费的情况下,如商品/服务的类别超过3个,每增加1个类别,增加100瑞士法郎。

4、单独规费:某些缔约方会要求收取单独规费,详见单独规费表。

5、宽展费:逾期未续展的,仍有6个月的宽展期,需加收宽展费326.5瑞士法郎。

七、 汇率计算

以我局收文日的中国银行零点卖出价为准。

例如2013年8月1日的汇率为:1瑞士法郎兑换6.6374元人民币。

八、 免费办理项目

放弃申请、注销申请、代理人名称或地址变更申请、指定代理人申请均免费办理。

指定收取单独规费国家的收费标准(汇率:以收文当日为准)

                      (单位:瑞士法郎)                             

基础注册费:653瑞士法郎(黑白商标图样)、903瑞士法郎(彩色商标图样)           

  1圆括号中数字为集体、证明商标收费标准。

2单独收费的标准不是固定的,国际局将根据汇率的变化或者应单独收费国因国内收费标准变化的要求及时将各国新的单独收费标准通知各成员国。(请登录www.wipo.int进行查询)

3日本申请费用为第一个类99瑞士法郎,每增加一个类增加75瑞士法郎,注册成功后收取注册费用每个类328瑞士法郎;

加纳申请费用为每个类129瑞士法郎,注册成功后收取注册费用为每个类86瑞士法郎。

4表上没有列的国家均为3个类别以内100瑞士法郎。

5.后续业务的收费标准:后期指定的基础注册费为300瑞郎,转让规费为177瑞郎(每个国际注册号),变更规费为150瑞郎(每件变更申请),删减规费为177瑞郎(每个国际注册号),续展基础注册费653瑞郎,宽展费326.5瑞郎。放弃申请、注销申请、代理人名称或地址变更申请、指定代理人申请均免费办理。

6.关于希腊单独规费收取的具体说明:

关于马德里新申请和后期指定,希腊知识产权局对超过第10个类别后不再要求收取额外的费用。举例说明如下:

如指定希腊时申请1个类别,单独规费为133瑞士法郎;

如2个类别,单独规费为133+24=157瑞士法郎

如10个类别,单独规费为133+24×9=349瑞士法郎

如申请的类别超过10个,单独规费仍为349瑞士法郎。

此原则适用于集体商标。

关于马德里续展,希腊知识产权局对超过第10个类别后不再要求收取额外的费用。举例说明如下:

如续展涉及1个类别,单独规费为108瑞士法郎;

如2个类别,单独规费为108+24=132瑞士法郎;

如10个类别,单独规费为108+24×9=324瑞士法郎;

如涉及的类别超过10个,单独规费仍未324瑞士法郎。

此原则适用于集体商标。

7.哥伦比亚:进入宽展期的商标,续展费每类加收272瑞士法郎。

8.非洲知识产权组织:进入宽展期的商标,续展费加收238瑞士法郎。

五、有效期限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从国际注册日开始计算。

六、注册续展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满后,如想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展。《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规定,国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在有效期届满之前6个月,国际局将非正式地通知商标注册人有关续展事宜,包括有效期届满日期。如果注册人未能在有效期届满日前申请续展,国际局会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在宽展期内仍未申请续展的,国际局将注销该国际注册。在上述期限内申请的,商标国际注册有效期得以续展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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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柏瑞律师事务所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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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18866269558,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前法官/前教师/青岛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商标代理人/版权经纪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擅长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法律顾问/公司合同/民事商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