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达对婚姻的慎重与忠诚的决心,新婚夫妻签订“忠诚协议”,约定出轨一方给予另一方10万元的赔偿金并无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无条件同意离婚。近日,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支持了夫妻“忠诚协议”的其中两则条款,判决两人离婚,丈夫赔偿妻子精神抚慰金1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归原告妻子所有。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戴某在2012年7月结婚。2012年8月双方签订忠诚协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发现一方出轨,则:1、给予另一方10万元的赔偿金;2、无条件同意离婚。然而2013年12月,刚生完孩子的杨某发现丈夫戴某竟有了外遇,双方开始争吵不断,原告愤怒的将丈夫戴某诉至法院,要求戴某履行“忠诚协议”所确定的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之间单纯就放弃财产或者约定由出轨方给予受害方一定的赔偿金,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是在双方没有受到任何胁迫的平等条件下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也没有损害他人利益,该协议应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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