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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及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2015-07-22    作者:马学斌律师
导读: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指哪些人可以作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依照合法有效的遗嘱而取得财产。   在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一致的。换言之,能够作为遗嘱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其晚辈直系...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指哪些人可以作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依照合法有效的遗嘱而取得财产。

   在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一致的。换言之,能够作为遗嘱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只能成为受遗赠人,如国家、集体、公司、朋友等。

    遗嘱继承的适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合法有效。遗嘱只有符合法规规定的生效要件,才能发生效力。因此,在遗嘱继承案件中,法官首先审查的,就是遗嘱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及实质要件。

    2、继承人没有放弃或丧失继承权。适用遗嘱继承的前提是,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另外,在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时,对该指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不适用遗嘱继承,而按法定继承办理。

    3、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然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但是遗嘱继承不能对抗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或者在遗赠扶养协议没有处理全部遗产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遗产才可以按照遗嘱办理。

  • 马学斌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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