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马学斌律师 > 婚前房产婚后征收,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婚后征收,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5-07-13    作者:马学斌律师
导读: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在婚前有个人投资行为,而在婚后有所收益,那么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的房产婚后被征收,婚后只是一直...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在婚前有个人投资行为,而在婚后有所收益,那么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的房产婚后被征收,婚后只是一直居住,并没有进行投资也没有通过房屋去牟利。房屋被征收换来的补偿款,不是经营、投资的结果,是房屋价值的变现,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律师提醒:婚前房产婚后征收,也要结合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具体案件具体进行分析。

  • 马学斌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关注微信“马学斌律师”(微信号),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马学斌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马学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