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以外有权分得遗产的人,指享有继承既得权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自然人。他们享有的权利被称为“遗产酌给请求权”。此种权利的赋予,主要是为了克服法定继承的局限性,避免他们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突然失去生活来源。
法定继承人以外有权分得遗产的人分为两类:
(1)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他们取得遗产,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在被继承人生前依靠被继承人扶养。
(2)继承人以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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