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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黑老大受审 一狱警涉嫌滥用职权

2016-12-19    作者:杨树英律师
导读:导读:备受社会关注的山西“黑老大”程幼泽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在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程幼泽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批捕,一狱警涉嫌滥用职权罪。山西黑老大受审12月14日上午9时30分,备受...

导读:备受社会关注的山西“黑老大”程幼泽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在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程幼泽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批捕,一狱警涉嫌滥用职权罪。

山西黑老大受审

12月14日上午9时30分,备受社会关注的山西“黑老大”程幼泽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在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昨天的庭审持续了一天,对于检方指控,程幼泽直接予以否认,律师也为其做了无罪辩护。程幼泽高调出狱事件惊动了山西警方,出狱仅三天后程幼泽再次失去了自由。

5月26日,程幼泽被刑拘,另有8人被抓。6月8日,晋城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程幼泽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批捕。此后,再有多名参与当天迎接出狱的人员被批捕。9月23日,阳城县检察院以程幼泽等14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检方指控中,晋城监狱两名狱警涉案。起诉书称,2016年5月,程幼泽多次通过晋城监狱狱警王鹏传递消息、使用王鹏的电话联系、违规安排会见等方式,与被告人刘欣、贺正香、邢峰军等人商量,让多找点人、找些豪车,为其组织出狱迎接仪式。目前王鹏因涉嫌滥用职权犯罪2016年6月被逮捕,现在羁押在看守所。

5月15日,程幼泽先后向被告人刘欣、李国林传递到晋城监狱会见的消息,16日,刘欣、贺正香等人在晋城监狱狱警张宏庆的违规安排下会见了程幼泽,商量了程出狱迎接事宜。被告人刘欣、贺正香在会见结束后,根据程的意图,同李国林、刘会泽等人商定,要多找些人,找些好车前往晋城监狱迎接程幼泽出狱。

14人被起诉,起诉书列举证人达323名

根据检方指控,在会见程幼泽后,刘欣等人又多次商量组织迎接活动。最终出现起诉书中的场景,5月23日早上8时30分许,180余人、50余辆豪车,迎接队伍造成招商银行晋城分行普山ATM分点通往监区方向路段严重拥堵,时长10余分钟。接下来20余名黑衣人列队彩排,将14盘1万响及8个100响的礼花摆放在监狱门口附近及沿途道路。

起诉书称,监狱狱警多次要求其解散均被拒绝,驻监狱武警中队接狱方通知后,分三次将警力增派至约30名,手持警棍、盾牌加强对监区门口及监狱大门附近的秩序维护。

11时30分许,程幼泽身着白色唐装,在刘欣等20余人的簇拥下从监区走出,黑衣人在指挥下,统一向程幼泽喊“三哥好”,礼花炮、鞭炮燃放时间长达10余分钟,致使路段交通完全阻断。

指控称迎接仪式导致监狱附近秩序混乱,严重干扰了监狱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影响了周边医院、学校、幼儿园和居民的正常工作、教学和生活秩序。(中新网)

一狱警涉嫌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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