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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查获濒危动物制品 旅客违反监管规定被处罚

2015-03-18    作者:张晓霖律师
导读:海关查获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大量动物制品被海关截获,被处以行政处罚。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背后是对野生动物的屠杀,甚至野生动物自身的灭绝。近日,流亭机场海关旅检现场执法关员通...

海关查获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大量动物制品被海关截获,被处以行政处罚。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背后是对野生动物的屠杀,甚至野生动物自身的灭绝。

近日,流亭机场海关旅检现场执法关员通过X光查验机对旅客行李物品进行检查时,连续几日在由香港入境的航班中发现旅客携带的大量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经鉴定,上述物品包括穿山甲鳞片3.13公斤、河马牙制品4件,这是该关近年来查获的最大一起旅客携带穿山甲鳞片入境案和首次查发旅客携带入境的河马牙制品。

此外,还查获大量象牙和鳄鱼皮等制品共计64件,经鉴定上述物品均属于国际间禁止私自携带进出境的濒危动植物产品。目前,海关缉私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将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近年来由于野生穿山甲被不法分子过度捕杀,具有较高药用价值的穿山甲鳞片价格随之急剧上涨,按照每只穿山甲平均获取约0.5-0.6千克鳞片计算,此次查获的3.13千克鳞片就意味着至少有5-6只穿山甲被残忍捕杀。

违反监管规定将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责令退运,处100万元以下罚款。据介绍,中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成员国,凡是该公约附录中所列名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均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禁止通过贸易、携带、邮寄等方式进出我国国境。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运输工具、特制设备由海关予以收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海关收缴前款规定的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运输工具、特制设备,应当制发清单,由被收缴人或者其代理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被收缴人无法查清且无见证人的,应当予以公告。

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给它们一个宝贵而生存空间,出境游时请不要购买和携带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濒危野生动物留一席生存之地。

  • 张晓霖律师办案心得:进出口贸易中海关涉税尤其是走私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不懂海关法律规定及海关办事规程造成的,而非当事人(进出口企业或进出境个人)故意所为。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做到合理避税;清楚海关规定和办事规程及时处理,把损失最小化,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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