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杜虬律师 > 雄安新区炒房行为严重,众多卖家违约

雄安新区炒房行为严重,众多卖家违约

2017-04-06    作者:杜虬律师
导读:随着国家宣布在雄县、安新、容城三县设立雄安新区后,白洋淀的宁静一夜之间被打破了。大量来自北京、天津、山西、黑龙江等地的投资客、炒房团提着现金涌入这里。尽管河北雄安新区三县(雄县、安新、容城)已经停止了所有房产交易,...

随着国家宣布在雄县、安新、容城三县设立雄安新区后,白洋淀的宁静一夜之间被打破了。大量来自北京、天津、山西、黑龙江等地的投资客、炒房团提着现金涌入这里。尽管河北雄安新区三县(雄县、安新、容城)已经停止了所有房产交易,但做为继深圳、浦东后的又一“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仍然抵挡不住对投资客的吸引。

“严厉打击各种炒房行为,为雄安新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雄县县委书记万树军在4月2日保定市召开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全市领导干部会上表态。

尽管地方政府已经明确对于炒房的行为严厉打击,但是越来越多的人群经不住利益的驱动,加入了炒房大军之中。目前,雄安新区的房价已经从宣布前的五六千一平米暴涨到了过万、甚至两三万一平米。只要有房、开个价就会被投资客全收。随着当地房价的瞬间飙涨,出现多起之前已经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的卖主突然出现违约、不打算卖房并刁难购房者的事时有发生。根据签订的购房协议,房主只赔偿10%的违约金。对比之前的房价和现在的房价,这笔违约金实在不足挂齿。

律师讲法:

合同法第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房屋涨价的损失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对于市场价格的变更,一般应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双方无法预见,如未约定则不能要求房屋差价的损失。

随着“炒房一族”的诞生,恶意的哄抬房价,正常的市场经济已经被影响甚至打乱,多个城市已经根据自身的城市特色和经济环境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调控,加大对恶意炒房的打击力度,相信不久,雄安也必如此。

  • 杜虬律师办案心得:用专业知识,保障您的房产,安全您的家!

    关注微信“杜虬律师”(微信号),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杜虬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杜虬律师网”)

执业律所:杜虬

咨询电话: 13820831660

关注杜虬律师,即时了解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