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王忠明律师 > 拒收十个车皮的西瓜,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拒收十个车皮的西瓜,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2019-01-09    作者:王忠明律师
导读:导读:某农场在收到某果品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的传真后,立即发货,因市场价格骤减,果品公司能否拒收,拒收后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请看本文案例。案情简介:拒收十个车皮的西瓜,是否承担违约责任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

导读:某农场在收到某果品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的传真后,立即发货,因市场价格骤减,果品公司能否拒收,拒收后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请看本文案例。

案情简介:拒收十个车皮的西瓜,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某农场发出一传真说:“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喜出望外,立即组织货物十个车皮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十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在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农场回电前,外地西瓜大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接到农场回电后,果品公司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而果品公司拒收。农场起诉自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某果品厂收下西瓜,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不支持原告诉求

法院不支持农场诉求,判决如下:

驳回某农场的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50元,由原告某农场承担。

律师说法: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也不同

根据《合同法》第14条和第15条可知,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本案中,果品公司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况,符合要约邀请中希望农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故此,果品公司其实是向农场发出了要约邀请。而农场没有按果品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后,才向果品公司回电的行为符合要约的的构成要件。在此情况下如果,果品公司将这批货接下来,这一行为无疑具有承诺性,合同自然成立,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该物,这批货买卖在客观上就没有承诺。按合同法的规定,没有承诺,合同也自然不成立,合同不成立,故此,果农的诉讼请求难以实现。

以上就是关于“拒收十个车皮的西瓜,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案例介绍,在这里要提醒大家,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两者的性质不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如果出现纠纷,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王忠明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关注微信“王忠明律师”(微信号),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王忠明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王忠明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