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李先生一时冲动和妻子王女士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李先生因此付出代价人民币120万元。
案情简介
李先生和王女士结婚10年了,最近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吵。李先生对王女士的唠叨和猜疑烦不胜烦,一生气动手打了王女士。王女士不依不饶,双方因此争执不下。最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约定,李先生补偿王女士20万元辛苦钱。另外,由于王女士没有住房,李先生离婚后一个月内支付王女士经济帮助款100万元。双方立刻到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当然,该离婚协议也在民政局备份了。
离婚后,王女士将李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120万元。
审判结果:
法院判令李先生向王女士支付120万元,如延期支付,需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利息。
律师点评:
1、离婚协议生效的要件是在民政局备案,且双方当事人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协议一旦生效,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以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冲动是魔鬼。结婚是大事,离婚更是大事,一定要慎重行事。
张灿辉
张灿辉律师十多年的办案心得: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不是每个人都已经组建家庭,但是,每个人都来自家庭。 一个人最终都要回归家庭。 修身、齐家是每个人的必修课。 祝您身心和谐、家庭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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