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律师崔师振
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和任何事物一样,对特许双方有利有弊,特许经营的利弊主要有以下几点:
1、特许经营对特许人的优势。特许经营对特许人的优势主要表现为,不受资金限制,可以低成本地迅速扩张规模,塑造品牌;获得长期稳定的高收入,并且减少财政风险;降低经营费用,提高管理水平;解决了企业经营中的激励机制。
2、特许经营对被特许人的优势。特许经营对于被特许人来说,其优势主要是减少创业的弯路,增加创业成功的机会;并且较易获得特许总部或银行的财政帮助。
3、特许经营对特许人的弊端。特许经营对特许人的不利之处主要表现为,特许人的商业信誉及品牌价值可能会存在风险,且有可能危及特许人的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特许经营合同限制了特许人策略和战略调整的灵活性,使特许人在创新方面会受到一些束缚;培养了自己的竞争者。
4、特许经营对特许人的弊端。特许经营对被特许人的不利之处主要表现为,创业初期可能需要巨大的资金;经营受到严格束缚,缺乏自主权;承受“一损俱损”的风险;当自己退出该特许经营体系时,不能享受到原特许品牌价值提升后的任何利益。
崔师振律师办案心得:崔师振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投融资和公司股权设计法律专家。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修改研讨专家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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