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律师每日说案---夫妻离异后,女方能否随意给孩子改姓吗?
张柏芝咨询:孩子三岁的时候我与前夫离婚,现在我已经再婚。这期间,我前夫没有看过孩子,也没有支付过任何抚养费,请问我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陈静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所以,你应与前夫协商改名并经其同意,才能给孩子更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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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律师办案心得:每一起纠纷都是双方之间的利益博弈,作为一名法律人,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当事双方搭起沟通的桥梁,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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