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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网络暴力 法律与道德需双管齐下

2015-03-19    作者:文开齐律师
导读:日前,一起公务员发帖诋毁代理律师被判道歉赔偿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案中,原告罗某既是法学教授又是律师,而被告何某则是某单位政法科公务员,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罗某代何某主张房屋拆迁的赔偿费用。类似事件在网络...

日前,一起公务员发帖诋毁代理律师被判道歉赔偿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案中,原告罗某既是法学教授又是律师,而被告何某则是某单位政法科公务员,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罗某代何某主张房屋拆迁的赔偿费用。

类似事件在网络上并不鲜见,而该案当事人的特殊身份却值得人们关注和深思。我们不禁要问,一名公职人员何以会知法犯法,借网络泄私愤?这起网络侵权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有必要划清发表言论与侵权、甚至暴力之间的界限。

我们知道,网络暴力虽没有一个规范的定义,但大体上可分为伪道德谴责、纯恶意攻击和网络流言三类。一般认为,网络暴力的发起者们之所以肆无忌惮地在网络上发布各种侮辱谩骂的言论,除了网络的匿名性所提供的保护屏障外,自身素质低下和缺乏法律意识往往是主要的原因。

网络暴力与现实生活中的暴力事件不同。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任何不法行为都要承担一定的后果。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虚拟的网络不仅是一个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合理渠道,也是一个风险趋近于零的放纵之地。于是,他们往往以道德的名义去声讨乃至惩罚“非道德”,却在事实上扮演了同样不道德的角色,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对他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时有发生的网络暴力现象提醒我们,规范网民的网络行为已成为必然。法律是公民行为规范的基准,也是控制网民情绪型舆论暴力,维护网络秩序的有效保障。网络暴力往往表现为对受害者名誉权、隐私权和人格尊严的侵害,因此,受害者完全可以据此向网络暴力实施者主张侵权的民事法律责任。

但必须认识到,法律不是万能的,诉讼手段往往只能是事后的责任追究,而对事前的监督管理作用不大。因此,治理网络暴力还需要法律和道德双管齐下。网络虽然是虚拟空间,但并不是自我放纵的天堂,更需要道德加以规范。

当然,要彻底杜绝网络暴力行为,还需加强对有关网站和其他媒体的监督管理。根据规定,网站对于其传输的明显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发布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然而在近年来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中,某些网站往往并没有善尽此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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