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某县工程指挥部欺上瞒下,采取“低价买、高价卖”的方式,截留、侵吞村民的房屋拆迁安置款。该县政府制定的《宝丰县河阳路建设工程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对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方面,该方案规定由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地产评估公司依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对被征收人的房产、附属物进行评估、估算。但拆迁指挥部在征收农民的房屋时并没有按照市场价对我们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评估,根据市场调查结果反映,该县的商品房均价为每平方米2300元左右,但是拆迁指挥部给群众的评估结果是每平方米400元左右,两个价格相差太远。方案中明确规定安置房均价为1300元/平方米,按不同楼层分别计价;一楼、五楼为1300元/平方米;二、三、四楼为1400元/平方米,六楼为1000元/平方米。在安置补偿协议中规定,用于安置的单元房购房价(一至十层)每平为1750元,顶层为每平1600元,这就相当于拆迁指挥部低价征收了群众的宅基地及祖屋,再高价卖给他们用于安置的房屋,这种情况是违反公平、公正精神的,更违背了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原则。
群众们面对不平等的协议拒绝拆迁,但该建设工程指挥部纠集了当地地痞、流氓强制拆迁,暴力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于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指挥部的拆迁人员对群众进行殴打,致使群众们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该指挥部明显了违反该规定。
我们接触当事人时,详细询问了当时的情景,然后根据案情,给他们讲有关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在起诉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并且劝阻他们避免与官方引起更大的纠纷等等。并且我们几个人亲自去了现场,经过实地考察,并且询问了当地的建设指挥部的领导相关情况,决定采取上访和起诉两者相结合的手段维护当时人的合法权益。
维权之路虽然艰辛,但是想想这些穷苦的农民的处境,不管前方有多大困难,都决心同这些农民一起把维权之路走到底。
马伟律师办案心得:办理刑事案件要尊重事实,不能对案件结果有承诺,对案件的走向要有清晰的认识,做好出庭前准备工作,所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亲属的谅解很重要,另外,刑事案件中要注意当事人的刑事年龄、是否有自首(或可以视同自首的几种情况)以及立功,被害人是否有过错(注意表达方式和适用的场合),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社危害性、再犯的可能性等。
关注微信“马伟律师”(微信号mawei_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马伟律师网”)
执业律所:郑州有道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马伟律师,即时了解刑事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