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一起针扎女婴的事件,引起无数网友揪心。面对一个还身在襁褓的孩子,竟然能如此残忍的在其身体内留下16根钢针之多,多么狠心肠的人才能作出这样的事情。目前,警方锁定的嫌疑人已经服毒自杀,如果最终确定为此人,其也将免于刑事处罚。
针扎女婴者或畏罪自杀
25日,高唐县政务新闻网发布一条重要消息:经公安机关侦查,高唐清平镇发生的女婴范子萱被针刺案,其舅妈刘洪云(已服毒自杀)有重大作案嫌疑。相关工作正在深入开展,进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24日,刘洪云曾接受采访一小时后意外服毒自杀。
嫌疑人死亡免于起诉
孩子的舅妈刘洪云在接受记者采访后便突然死亡,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是其畏罪自杀。虽然,很多人会觉得这样逃避法律责任的做法,太过于便宜她。但是,人已经死了,追责也没有什么意义,而且我国《刑事诉讼法》也规定,对于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情形,可免于起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大错铸成,警方锁定的嫌疑人——孩子的舅妈已经为弥补该错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如若我们还穷追不放,似乎有点太不人道。因此,与其把心思放在对嫌疑人的追责上,不如更多的来关心如何能够帮这个可怜的婴儿摆脱厄运,走出生命的危险期。
骆文龙律师办案心得:刑事案件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以获得犯罪嫌疑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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