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跳崖女债台高筑
风华正茂的年龄,华山跳崖女自杀,确实会让人有很多的遐想。然而,死去的人定会长眠,但活着人还需继续生活,而那些被死者欠下巨债的债主该怎样讨回自己的钱?
11月24日,西安某知名超市一名女员工和其3名亲人在华山跳崖自杀身亡,除了李某和丈夫岳某,还有两人的母亲。调查显示,该女员工与其夫个人账户及他们所开办的公司账户上,5年多的账面流水高达90亿元。自杀者李某,今年32岁,年纪轻轻,身居所在公司要职,并且身家非凡。
今年10月2日,李某才产下一名女婴,生产后一直住在大寨路一家高档月子中心,该月子中心收费昂贵,最低价都在5万元一个月,最高价达12万。直到出事前的一天晚上,才从月子中心偷偷离开。当晚,便在丈夫岳某以及母亲和婆婆的陪同下赶到了距离西安120公里之外的华山。熬过日出,将近日落,李某与家人从海拔约1000米的日月涯跳下。在日月涯下海拔200米左右的缝隙里,4人的尸体被警方找到。
受害人李先生说,他和李某的丈夫岳某认识,李某和岳某在高新开了一家西安亿道商贸公司。开始时,岳某说公司需要周转资金,李先生就给转了400万元。今年4月底,到期了没有还款,他就和李某见面了。李某当时称,她在和工作的大型超市做贸易生意,主要是供应饮料酒水等,很赚钱,李先生可以参与进来,“我又给了500万元。当时我也有怀疑,但是她将我带到了她的办公室,让我看了她电脑上的流水,我就相信了。”李先生说他没想到会越陷越深,后来多次找李某,也一直没能把钱要回来,再后来李某夫妻就都失联了。
遗产继承时的债务处理
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享有继承权,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遗产的范围包括公民死亡时遗留的所有个人合法财产。当然,关于被继承人债务的处理也做了一定的规定。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相关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关于继承的规定,是法律对死者财产的一种的保护,更是法律对死者的一种尊重。但是,为了生者能不因死者而受累,用遗产来保障债务的偿还,不容置疑是对生者更好生活的一种支持。
孙振明律师办案心得:车祸猛于虎,轻则误事靡费,重则家破人亡。然一旦意外肇成,无论有责方,还是无责方,无论事故参与方,抑或利益关联者,达到最大程度降低或弥补损失,便显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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