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诉讼法讲解(三)
新《行政诉讼法》是否允许“官告民”?
对于是否允许“官告民”的问题,在修改《行政诉讼法》过程中考虑到“官治民”的手段已经非常多了,如果允许“官告民”,将会导致本已强大的行政权通过司法权进一步强化,既背离了设置行政诉讼制度的初衷,又不利于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我国行政诉讼“两造恒定”,只允许“民告官”,不允许“官告民”。但行政机关在有些民事案件当中可以成为原告。
很累但快乐着!看到当事人的笑容心理特别高兴。:做个负责任对得起良心的律师很累!但对得起自己的事业,当我回忆自己的律师生涯时不会后悔。当事人是律师的上帝。尊重上帝和为上帝服务我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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