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4年1月29日,60余名工人到河北省定州市信访局反映情况,称在定州市新一中、香江大厦以及保定监狱、雄县温泉工地安装中央空调期间被拖欠工资。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迅速立案调查。经查,这四个工地的空调安装项目承建单位均为河北奥利冷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该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郭中起,郭中起已支取543615元工程进度款,但未及时支付62名工人工资348588元。定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向郭中起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但郭中起逾期拒不支付。
1月30日,定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后,依法刑事拘留郭中起。7月7日,定州市人民法院判决郭中起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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