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一所大房子是很多人的梦寐以求的事情,但是,近日延安刘女士却为自己买到的“大房子”忧心不已。因为,产权登记时,其房屋面积多了10平米,现如今开发商却要求其补回超出10平米的差价。
房屋面积超10平米,开发商要求补钱
2010年,刘女士在延安市的黄金地段买了一套房子。“售楼人说要送一个阳台,我才决定买这套房子。”刘女士说,购房合同里的房子面积为144.14平方米,现在房产证上的面积为154.11平方米,相差面积正是当时售楼人口头承诺赠送的,现在,开发商却要求她补回10平方米的款项。
近日,位于延安市百米大道一号公馆小区的住户刘女士犯了愁。10月8日,她去小区物业公司购买水电时被告知,房屋面积其实是154.11平方米,现在物业费要求按照这个面积交纳。刘女士很纳闷,2011年她买到这套房子,已经入住三年,一直都是按照144.14平方米交纳物业费,而且购房合同里也是144.14平方米。
房屋面积纠纷的处理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商品房的面积可以变更,但要在10日内通知购房者。在接到通知的15日内,购房者可以作出退房的书面答复。在此期间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购房者有权退房。如果退房,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
邱丽梅律师办案心得:对于代理建筑工程、房产类案件时应准确归结案件争议焦点并找到解决焦点问题的突破口,办案思路清晰,运用诉讼技巧,方能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对于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着重找出双方矛盾的根源,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最终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还能够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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