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司机拒停车拖行协警200米
1月23日下午,河南信阳一醉驾司机将执勤协警顶到引擎盖上拖行200余米。目前,司机赵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1月23日下午3时许,河南信阳交警支队浉河区勤务大队火车站中队的协警尹某在执勤中,欲阻止一辆轿车的违章行为,司机不配合并加速,将尹某顶到引擎盖上后继续行驶200余米。27日上午,司机赵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目前正关押在信阳市第一看守所;而在执勤中被司机拖行200余米的协警正在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交警部门称,该司机抽血酒精检测结果为183.5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据事故现场执勤交警介绍,事发当时赵某处于醉酒状态,对于交警的拦截置之不理,而且在交警将其拦停后还一直将车门反锁,拒绝下车,态度较为恶劣。
协警尹某称,住院当天,赵某的家属已前往医院看望他并道歉。目前,此事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检察机关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肇事司机赵某提起公诉。
涉嫌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危险驾驶罪是2010年政协会议的提交提案,某委员建议增设“危险驾驶罪”。
因为目前无证、醉酒和超速驾车行为最严重的处罚也就只行政拘留十五天,不足以震慑酒后驾车等危险驾车行为的发生。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本是违法行为,赵某恶意拖行协警200米致其受伤,态度也较为恶劣。赵某的行为给社会治安带来不好的影响,应该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代价。
孙振明律师办案心得:车祸猛于虎,轻则误事靡费,重则家破人亡。然一旦意外肇成,无论有责方,还是无责方,无论事故参与方,抑或利益关联者,达到最大程度降低或弥补损失,便显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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