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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淘”之争看如何应对商业信誉侵权

2015-03-17    作者:马成律师
导读:【新闻回顾】2月3日,杭州警方接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发现名为“淘金地”的微信公众账号发布了《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一文,引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商业信誉。杭州...

【新闻回顾】

2月3日,杭州警方接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发现名为“淘金地”的微信公众账号发布了《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一文,引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商业信誉。

杭州警方接到报案后依法予以受理。经初查,“淘金地”微信公众账号与深圳市迪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依照办案程序,2月5日在深圳警方的协助配合下,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了调查询问。目前,公安机关仍在作进一步调查。

【律师点评】

短短几天,淘宝与淘金地的争端又有了不少新的进展。2月6日起,多个看起来有关联的微信账号发文《深圳企业微信狂批阿里,杭州警方连夜跨省调查》痛斥淘宝的报案与警方的调查行为。一时之间,批评淘宝的声音又迅速在微信、朋友圈传播开来。从目前个别媒体披露的侦查细节来看,多是淘金地的一家之言,故笔者对侦查程序的相关问题暂不予评论。但“淘金地”公众号发布了《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家GDP》等恶意攻击的文章确是铁一般的事实,对此还是可以就事论事的。

正所谓“树大招风”,大企业在互联网自媒体时代深受谣言之害,对微信平台上的传播虚假信息和商业诋毁行为更是倍感头痛。笔者认为,淘宝公司在商誉严重受损的情况下,作为受害人依法向警方报案,属于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是无可厚非的。但侵权者侵权者往往熟识网络传播运作,一不小心,就可能如这次的阿里巴巴一样受到侵权方发起的舆论反制,得不偿失。笔者认为,大企业在应对该类损害商业信誉的侵权者时,还是遵循以下三个原则更为稳妥:

一、先礼后兵

虽说造谣容易辟谣难,但大企业拥有的知名度和舆论优势亦是侵权者所不能企及的。全方面搜集和固定侵权方造谣及我方遭受损失之证据后,以详实的数据事实,有理有据地发表公开信予以澄清,从而争取舆论筹码,便“进可攻,退可守”;另外,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向侵权者痛陈法律利害,予以警示,有时也可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自是最好不过。

二、多管齐下

在通过一般的沟通与协商侵权者仍不停止侵权和道歉的情况下,果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从民事角度,被诽谤的企业一方面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从行政的角度,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检举侵权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从刑事的角度,还可以侵权者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施加压力。上述方式完全可以同步推进,以促进问题的解决。

三、公众为本

说到底,打击侵权者的目的还是为了挽回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因此,一味地痛打落水狗,杀鸡儆猴而忽略了公众的感受,往往会两败俱伤,事与愿违。在采取策略前,多考察公众对此事的反应与情绪,有针对性选择适当的时机和方式去解决问题;在事件完结后,向公众通报,也可化作一次公关宣传,转危为机;而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适时地放对手一条生路,亦不失为一个明智的抉择。毕竟,争取公众支持永远比打垮对手重要得多。

  • 马成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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