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律实务,请关注【曹律师婚姻专线】
http://blog.sina.com.cn/beijinghunyinlvshi
房主去世不还贷,银行追债起诉谁?
房主去世,欠贷款未还,
银行维权,将“死人”告上法庭,
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让我们分享《中国法院网》报道的一起真实案件。
银行讨房贷起诉一死者法院:查明继承情况再起诉
因未按约还款,某银行将市民陈某诉至法院,事后查明,陈某在银行起诉前一个多月就去世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裁决,驳回银行对陈某的起诉,银行应在查明陈某的继承人情况后,以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2007年7月12日,陈某与这家银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约定,向银行借款97万元,期限为20年,并以其名下一处南沙区南沙街某房屋作抵押担保。4天后,银行发放贷款。
2014年6月11日,因为陈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将陈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提前解除《楼宇按揭合同》,陈某偿还借款本息共计75.7万元,以及确认银行对陈某合同房屋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等。
法院审查发现,陈某已于银行起诉前一个多月,即2014年5月4日死亡。由于陈某在银行提交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前已死亡,不属民事诉讼主体的范围,故此诉讼不符合受理条件,依法驳回。
银行主张,陈某的继承人有其妻子、母亲和儿女,要求追加上述继承人作为被告,判令上述继承人在其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鉴于陈某于诉前而非在诉讼中死亡,故法院对银行直接追加被告的申请不予准许。
*【曹老爷lawyer说法】微网站全新上线,欢迎关注
搜索“曹老爷lawyer说法”
*法律咨询电话:010-51266147
曹老爷办案心得: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双方不善于经营婚姻造成的,而非双方有了根本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经营婚姻,改善夫妻双方感情。
关注微信“曹成律师”(微信号caocheng_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曹成律师网”)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专业代理离婚诉讼十年,事实证明律师走专业化发展的思路是完全正确的。因为专业,所以熟练;因为专业,所以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