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九咨询:他大学毕业后,与一家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入职后参加企业定向技术培训并签订了“定向培训协议书“,约定马应九参加完培训后必须再工作三年。他若辞职须向单位支付去内地学习的学费和住宿等费用。他工作一年时,向企业提出辞职并离开单位,
原单位认为马应九违反了合同约定和培训协议约定,于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并提出申诉请求:要求马应九支付定向培训费。请问马应九能否支付该费用?
陈静律师解答:用人单位依据的是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单位让马应九赔偿的做法是对的,可以获得仲裁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另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若要劳动者承担培训费必须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所以,你应当将相关培训费用返还给用人单位。
欢迎大家分享、转载,想获得更多法律信息,解决您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劳动管理、劳动争议方面遇到的法律难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联系:
1、陈静律师电话:18031733592
2、陈静律师公众平台,在公众号中搜索chenjing_lawyer
3、陈静律师个人微信,在添加朋友中搜索手机号"18031733592",即可成为您的朋友,成为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4、陈静律师QQ号:56178227
陈静律师办案心得:每一起纠纷都是双方之间的利益博弈,作为一名法律人,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当事双方搭起沟通的桥梁,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关注微信“陈静律师”(微信号chenjing_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陈静律师网”)
执业律所: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8031733592
关注陈静律师,即时了解劳动人事风险防控、公司法律事务、婚姻家庭财富传承等相关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让您省时、省力、省心。 团队服务,经验丰富,高胜诉率,以最专业的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