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装修楼下漏水
两年前曹平楼上搬来了新邻居,谁知这在接下来的生活中给曹平一家都带来了不小的“灾难”。新邻居装修期间,曹家的各处天花板便开始纷纷“漏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曹平只好一纸诉状将对方告到了法院。
被告于先生(化名)辩称,自己购买房屋后,装修还没有开始,楼下住户曹平就反映漏水,可见曹家的房屋漏水不是因为自己家装修引起的。2013年暑假期间,自己有两个月没有在该房屋居住,原告房屋还是漏水,可见原告房屋漏水和自己没有关系。
期间,请过专业工人现场查看都去看过,一直没有确定漏水原因,装修工说漏水可能是主水管的原因。因此,于先生认为,曹家把屋顶漏水原因全部推给自己是没有依据的。日前,青羊区法院针对这起邻里纠纷进行了判决,依法判令被告限期整改。
法院认为,被告房屋长期漏水造成原告生活不便及财产损失,被告应负有停止侵害、修缮原告房屋、赔偿原告损失的义务。被告所述原告房屋漏水并非由被告造成,未提供相关的证据,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要求被告立即整改、终止洗手间、厕所、厨房漏水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邻里纠纷搬上公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本案中,由于被告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楼下漏水并非由装修引起,故被告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因此,被告因装修造成原告房屋漏水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相邻关系。邻居之间出现问题与矛盾都要及时沟通与解决,尽量避免给他人带来麻烦。
装修房子是入住新房的必备,装修过程中难免会给邻居带来一些不方便,不过切记一旦发生矛盾或是摩擦,都要积极协商沟通。否则,对簿公堂的时候,可就难堪了。
邱丽梅律师办案心得:对于代理建筑工程、房产类案件时应准确归结案件争议焦点并找到解决焦点问题的突破口,办案思路清晰,运用诉讼技巧,方能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对于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着重找出双方矛盾的根源,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最终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还能够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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