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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必须起诉离婚

2015-03-23    作者:王秋荣律师
导读: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离婚方式,但出现法定的情形时,要想离婚必须起诉。那么,哪些情形必须起诉离婚呢?请看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解读。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离婚方式,但出现法定的情形时,要想离婚必须起诉。那么,哪些情形必须起诉离婚呢?请看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解读。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而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虽然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如果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双方是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对于不在祖国内地登记的婚姻,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另外,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提醒您,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财产争议要一并处理,而法院也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让原告预估财产价值。我们不建议伪造或虚报财产价值,这样会引起立案人员的反感,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

  • 王秋荣律师办案心得: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双方不善于经营婚姻造成的,而非双方有了根本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经营婚姻,改善夫妻双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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