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王静律师 > 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怎么办

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怎么办

2015-03-23    作者:王静律师
导读: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某些客观情况的变化,会出现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今后难以取得的情况。比如,证人就要出国定居或者濒临死亡;作为物证的物品将要腐烂、变质。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某些客观情况的变化,会出现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今后难以取得的情况。比如,证人就要出国定居或者濒临死亡;作为物证的物品将要腐烂、变质。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诉讼参加人申请保全证据的,应当在申请书上写明保全证据的形式、内容、地点、申请保全的原因和理由等。 

证据保全的对象可以是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记录证人证言;二是对文书、物品等进行拍照、录像、抄写或者用其他方法复制;三是对证据进行鉴定或者勘验。不论采取哪一种方法进行保全,人民法院都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证据情况,以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

  • 王静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关注微信“王静律师”(微信号),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王静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王静律师网”)

执业律所:王静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王静律师,即时了解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