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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咨询:我去年到一家有劳务派遣资质的职业介绍公司找工作,他们向我推荐了一家保安公司。试用期过后,这家公司同意用我,职业介绍公司便跟我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在我工作期间,职业介绍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后来我要求其为我补缴,可他们说应由用工单位缴纳。可保安公司又说我是被派遣工,得找职业介绍公司解决。请问我该怎么办?
沧州律师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因此,您的社保费应由职业介绍公司为您缴纳。现在该单位未履行缴费义务,您可与其进行协商,或者向该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保稽查部门反映,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陈静律师办案心得:每一起纠纷都是双方之间的利益博弈,作为一名法律人,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当事双方搭起沟通的桥梁,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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